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展示
及“大学生科技之星”选评活动的通知
为了展示全省高校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激发大学生崇尚科学、渴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精神,促进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科技信息快报》社、省教育厅高教处决定联合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及“大学生科技之星”选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成果必须是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不包括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成果)。
2.推荐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或者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3.推荐成果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奖励(如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获奖成果、湖北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挑战杯”获奖作品及其他省级以上部门授予的获奖成果)。
4.推荐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成果。包括科技发明、科技制作(设计)、专利技术类、科研论文、创业计划等。
二、工作步骤
1.请具备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申报表,并于
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集中推荐到学校,学校再推荐到组委会;
3.组委会经初步筛选后,在《科技信息快报》集中刊登展示并在湖北电视台《九头鸟》栏目播放;
4.组委会根据社会投票和专家评议,最后遴选出“大学生科技之星”奖项,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5.将获奖者相关资料汇编成书,辑录成影碟;
6.在武汉召开隆重表彰会,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奖杯、奖牌并赠书。
教务科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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